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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研究生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31日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生档案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各二级学院应将考生档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及入(党)团材料等,按学院、班级、学号顺序排好后2021年9月28日前移交到档案馆学生档案室,请各二级学院按以下时间和要求进行新生档案移交

一、档案整理要求

研究生档案一律由负责档案工作的老师亲自拆封,拆封时请将档案材料整理齐整后用剪刀在档案袋正面上方的右上角剪一个小三角口,然后用裁纸刀从档案袋上方裁开(不能裁到档案材料),再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入(党)团材料等装入学生档案袋中(团员证、毕业证、兵役证等原件不归入档案袋),最后按附件中所列档案项目明细以班级为单位打印新生档案移交清单附件1,由负责档案工作的老师亲自将整理好的档案移交到学生档案室,并附上移交明细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档案移交时间

9月23日:财经学院、电信学院、光电工程学院、机电学院、管理学院、知识产权数据重点实验室

9月24日:计算机科学学院、美术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9月27日:职业教育教师学院、民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自动化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音乐学院

三、温馨提示

1.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移交新生档案的二级学院,请提前通知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2.凡是学生报到上交档案时私自拆封的,请通知学生回原单位(学校)密封后再移交。

3.请不要将学生团员证、高中毕业证、兵役证等原件放入档案袋,另外不要另行复印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归入档案。

4.移交时请核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登记表》信息是否填写完整。

5.请不要将学生档案袋及档案袋里面的材料抽走    

 

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地址:东校区综合馆西侧505         

联系电话:020-38265480

 

附件:2021级研究生档案移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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