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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档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4日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档案材料的归档及毕业生档案寄送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负责毕业生档案工作的老师,将今年已录取为“专升本”或录取为“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名单,按所在二级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姓名及被录取的学校名称和专业,以Excel表格形式造册(见附件1),于5月30日前通过学生档案工作QQ群报送(本专科群号:148912240;研究生群号:815411828)。另通知学生本人于6月10日前,持考研(博))调档函或考取专插本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经档案馆领导批准后,到学生档案室办理调档相关手续(如要求在7月10日前调档的,请辅导员直接电话联系我们办理调档手续),否则档案一律不予寄送。

二、请负责毕业生档案工作的老师,于4月30日前到档案馆学生档案室领取档案袋,并将毕业生大学期间的所有材料(含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册、党员材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发展党员专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诚信档案卡、学士学位通知书、教师资格证申请表、研究生学位证明(评审、答辩等)、研究生毕业登记表、研究生成绩册、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存根等需归档的材料)按目录顺序装入档案袋,在档案材料目录备注栏用签字笔注明所放材料份数,审查无误经确认签名后(复核人签名必须由负责毕业生档案的辅导员签名),于6月25日前按专业、班级、学号顺序排好,移交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同时附上档案移交清单纸版及电子版(见附件2)。(注:凡是有党员材料的请将党员档案袋和大学期间档案袋用小包装绳捆绑后再移交)

三、请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辅导员,务必于6月21日前将准确无误的电子报到证纸质版按专业、班级、学号顺序排好移交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如移交后有改派报到证的,请及时将最新电子报到证纸质版按专业、学号顺序排好交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同时将更改信息资料发学生档案工作QQ群)。

四、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原则上不准自带档案。如因毕业生考取公务员等原因确需自带的,须有档案接收权的用人单位开取调档函,并在调档函上注明“同意自带”字样,调档函须经档案馆领导批准,学生档案室严格密封档案,并由毕业生本人签收后自行携带。若本人自带过程中出现档案遗失、私自开封等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请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辅导员在学生离校前,务必通知每一位毕业生在2021年9月15日前,根据报到证抬头所在单位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

望各二级学院有关人员认真落实,如有疑问,请直接与档案馆学生档案室联系。

特此通知。

 

(联系人:冯老师、饶老师 联系电话:38265480)

学生档案室地址:校本部综合馆西侧五楼505。

 

附件:

1.2021届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专插本名单

2.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档案移交清单

3.2021届研究生毕业档案材料移交清单

 

                                    

           档案馆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