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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征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8日   浏览:
 

学校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及广大校友: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我校师生及广大校友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斗争中,形成了大量的文字、照片、视频、音频和实物等珍贵档案材料。为真实记录我校师生及校友抗击疫情的历史过程,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记忆得以全面完整保存,学校档案馆拟建立以“2020广师大战疫”为主题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档案,请校内各单位参考以下征集内容,认真做好此次疫情防控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于疫情结束,恢复正常工作后一个月内将相关档案材料移交学校档案馆。          

同时自即日起面向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及广大校友征集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档案材料,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现将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校内各单位。

(二)全校师生员工及校友,包括离退休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捐款捐物爱心人士、疫情亲历者、真实记录疫情的普通员工等。

二、征集内容

(一)反映我校各单位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真实记录,包括文字资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如: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方案、应急预案、领导讲话、会议资料等文字材料;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计划、报表、形势研判、通报、总结、简报、大事记等;参与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记录资料;进行卫生检疫、交通管控和封闭管理的文件材料;接受社会捐赠情况、资金和物资使用方案等文字材料;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就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交流、合作形成的材料;各单位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其他特色工作文件材料等。

(二)反映我校各级党组织、师生、校友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等有关记录,包括文字资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如:表彰材料、请战书、工作照片、志愿服务凭证、捐赠物资凭证、防护工具等。

(三)反映我校各基层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推出的有力举措、便民服务、突出事迹、创新做法等相关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

(四)反映我校科研团队、个人在疫情防控中形成的研究成果、创新举措的资料,包括调研报告、研究数据、科技攻关成果、过程记录等,包括文字资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

(五)反映我校师生、校友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如:在各类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上发布的有意义的新闻、照片、直播、微电影等宣传报道资料与纪实性资料。

(六)我校师生、校友创作的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文艺作品,如书画、手工、剪纸、纂刻、音乐、摄影、摄像等。

(七)其他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音像、视频、实物等原始记录。

三、征集档案的类型

档案类型包括文字、图表、照片、音频、视频、实物、网页、社交媒体等各种载体和形式的资料。

四、征集要求

(一)所有档案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原始记录,最好为原件,文艺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资料或作品如涉及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均由本人负责。

(二)声像资料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画面清晰流畅,未经后期处理,不裁剪、不压缩。

(三)照片、音频、视频、实物等资料注明主题、作者、简介、时间、地点、人物等基本信息及其他应说明的有价值的信息。

(四)所有档案必须注明捐赠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是否能公开利用等基本信息。

五、征集方式

(一)校内各单位根据征集内容由兼职档案员或指定专人负责移交,个人、社会人士或团体以自愿捐赠为主。

(二)欢迎我校师生、校友与社会各界人士捐赠,积极提供相关见证物或提供档案征集线索。

(三)征集到的档案资料将按档案移交办法办理相关手续,经鉴定可收藏的珍贵实物或资料出具捐赠证书,永久保存于档案馆。捐赠者享有捐赠档案的优先使用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肖老师 020-38256603  陈老师 020-38256065

档案馆电子邮箱:gsdag@gpnu.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档案馆

邮政编码: 510665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档案馆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