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年鉴·2023》(以下简称《年鉴》)编撰工作,充分发挥《年鉴》的“存凭、留史、资政、育人”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年鉴撰稿人和审稿人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规定的时间,高质量完成本单位《年鉴·2023》材料的撰稿工作。其中:年鉴撰稿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年鉴材料的收集和撰稿工作,年鉴审稿人负责本单位年鉴材料的审核、修改和定稿工作。
2.《年鉴》撰写应做到条理清晰,文字简练,数据准确,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和亮点,具体内容范围参照附件1,可根据本单位当年度工作情况适当增减和调整。
3.各单位《年鉴》材料所反映的工作情况、数据、图片等内容的时间范围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格式要求:大标题(三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五号宋体,其中:正文一级标题用五号黑体,正文行距20磅),表格内文字(小五号宋体)。
5.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4月30日前。(其中:纸质版由审稿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文末需注明撰稿人和审稿人。)
6.纸质材料报送至:东校区办公楼503室,电子版发送至:gsdag@gpnu.edu.cn;本单位《年鉴》撰稿人、审稿人发生变动的,相关名单亦一并报送(见附件2)。
联系人:陈老师(38256065) 周老师(38256603)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年鉴·2023》各单位提供材料清单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年鉴·2023》撰稿人及审稿人名单报送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年鉴编辑部
学校档案馆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