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加强兼职档案员队伍建设,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最终确定的本单位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及兼职档案员名单报送至档案馆办公室(行政楼505A室),电子版发送至:gsdag@gpnu.edu.cn;
2.各二级学院兼职档案员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担任;
3.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
(联系电话:38256065 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及兼职档案员情况表
档案馆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