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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级新生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11日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新生入学后第五周各二级学院应将新生档案、录取通知书、学生登记表及党、团籍等材料,按班级、学号顺序排好后移交到档案馆学生档案科,请各二级学院按以下时间和要求进行新生档案移交:

一、档案整理要求:

新生档案一律由辅导员亲手拆封,拆封时请将档案剁齐后用剪刀在档案袋上方的右上角剪一个小三角口,然后用裁纸刀从档案袋上方裁开(不能裁到档案材料),再将录取通知书(打开)、学生登记表、入党(团)志愿书等材料装入学生档案袋中,最后将学号姓名粘贴条贴在档案封面正面的左下角,按Q群所列项目明细打印移交清单,由辅导员亲自将档案移交学生档案科。

二、新生档案移交时间安排:

11月13日:美术学院

11月14日:计科学院

11月17日: 政法学院

11月18日:电信学院

11月19日:会计学院

11月20日:外国语学院

11月21日:汽车学院

11月24日:自动化学院

11月25日:机电学院

11月26日: 传播学院

11月27日:教育学院

11月28日:文学院

12月1日:管理学院

12月2日:经济与贸易学院

12月3日:音乐学院

注:

1.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移交学生档案的二级学院,请提前通知档案馆学生档案科。

2.凡是学生报到上交档案时私自拆封的,请将名单整理一并移交学生档案科。

学生档案科地址:校本部综合馆西侧五楼505

联系电话:3826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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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