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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珍贵档案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19日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了统筹规划我校珍贵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提升珍贵档案保管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根据《档案法》、《广东省档案条例》以及学院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学院档案馆拟于近期对学院各有关单位进行一次珍贵档案状态调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列入调查的珍贵档案范围

(一)珍贵文献档案

包括建校以来未向档案馆移交的重要文件、会议记录、表册、书籍、报刊等。

(二)省部级荣誉证书档案

包括学校、各二级单位或个人2013年前(含2013年)获颁的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证书。

(三)重要公务活动礼品档案

包括各单位在重要公务活动中形成或获赠的书画以及金属、木材、纺织品、陶瓷、玻璃、水晶等其他材质形式的礼品。

(四)领导人声像档案

包括学校领导、教职工与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副省级以上干部的合影、录音录像资料。

(五)其它载体形式的珍贵档案,如票证、契据、印章、地图等。

二、调查方式与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调查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珍贵档案情况,如实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二级单位珍贵档案调查表》(分别对应为五种样式,见附件),并请于2014年6月23日前分别以书面及电子EXCEL表格形式反馈至学院档案馆综合档案科,其中电子版报送邮箱为gszy@gdin.edu.cn。

(联系人:周勇,肖少芬 电话38256603)

附件: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二级单位珍贵档案调查表.xls

 

学院档案馆

二○一四年五月十九日